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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迈出金融机构净零标准制定第一步

2022年05月26日

科学碳目标倡议(The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简称SBTi)是由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合作发起的国际倡议,旨在帮助企业设定符合气候科学的、与《巴黎协定》要求相符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2022年4月,SBTi发布了《金融机构科学净零目标设定基础》(《Foundations for Science-based Net-zero Target Setting in the Financial Sector》)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重点探讨了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面临的关键问题,旨在为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厘清关键概念,以建立共识。这项工作标志着SBTi迈出金融机构净零标准制定的第一步。


SBTi于2021年10月发布了《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企业净零标准》,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针对金融机构的同等标准。


一.报告发布的背景及意义


报告中涉及的主要对象——金融机构——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净零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区别于其他主体,金融机构并非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主体,然而其有能力通过向企业提供资金和服务引导企业采取行动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成立后,迄今有超过450家、管理规模达130万亿美元资产的金融机构加入,联盟承诺致力于2050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投资组合的净零排放。


金融机构的净零目标的定义亟需统一标准。尽管《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企业净零标准》首次为企业净零排放目标提供了具有公信力的涵义解读,有助于使企业通过公开透明的、基于科学的短期行动来支持长期的净零目标。但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金融机构对净零定义——包括净零目标设定的边界、时间范围、减排策略等细则尚未达成共识,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于金融机构净零目标的雄心度、进度、行动可信度等方面的评估较为困难。


作为金融机构净零标准开发流程的第一步,报告明确了金融机构净零目标制定的关键概念和指导性原则,为金融机构制定科学的净零标准奠定基础。报告就金融机构净零的涵义、碳信用的使用、化石燃料淘汰等关键议题进行了探讨和说明。基于报告形成的共识,SBTi将发布更具体的标准和指南,以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设定净零目标。


二.报告重点内容解读


(一)提出金融机构净零目标制定和评估的指导性原则


SBTi基于对现有净零目标的考察,分析了金融机构在净零目标设定上三个维度的差异:范围边界维度、时间维度和减排策略维度(表1)。


表1: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的三个差异维度

(注:范围一指企业直接控制的燃料燃烧活动和物理化学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指企业外购能源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电力、热力、蒸汽和冷气等;范围三指企业其他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覆盖上下游范围广泛的活动类型。)


基于当前净零承诺的多样性,SBTi率先提出了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和评估的指导性原则,以使目标更能够有效地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行动。报告提出的主要原则如下:


1、目标完整性:金融机构所有相关的运营和投融资活动,以及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涵盖投资组合公司的范围一、二和范围三排放)应与全球净零目标保持一致;


2、确保投融资活动与最新气候科学保持一致:金融机构应根据最新气候科学和应对气候变化最佳实践,依照符合《巴黎协定》1.5°C脱碳目标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路径,实现投融资活动的净零转型;


3、关注系统性影响:金融机构不应简单关注减少投资组合温室气体排放,而应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将投融资活动的重点放在帮助实现实体经济的脱碳上。


4、脱碳行动和气候解决方案并行:从减排策略来看,金融机构一方面应当为基于现有行业脱碳路径的减排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应当为实现净零目标所需的新的气候解决方案提供支持。


(二)明确金融机构“净零”的定义


在上述指导性原则的基础上,SBTi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净零”的定义,指出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需满足两个条件:


1、所有投融资活动符合1.5°C脱碳路径;


2、通过为永久消除大气中等量二氧化碳的活动提供资金,以中和剩余排放。


SBTi强调,明确“净零”目标定义,重点并非是使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实现净零排放,而是通过净零目标激励金融机构为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做出充分贡献。


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后金融机构可以声明实现“净零”?SBTi将在后续标准开发中做进一步明确。


(三)总结和评估当前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的策略和指标


通过对当前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的分析,SBTi总结了当前较为常见的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策略和指标,并对这些策略和指标进行了评估(表2)。


评估结果表明,目前尚无单一策略能完全满足所有指导性原则的要求。对于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而言,依据机构业务模式、角色、服务类型、资产类别等因素,对各类策略进行综合考量或是最佳选择。SBTi将在下一阶段对目标设定的策略和指标做进一步评估和研究。


表2: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的策略和指标


(四)提出化石燃料淘汰方法


SBTi认为,金融机构净零目标设定的必要步骤是透明地处理其投融资活动中的化石燃料投资。SBTi建议金融机构采用“披露-转型-淘汰”的方法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具体方法如下:


1、披露:每年披露与化石燃料相关的投融资活动,包括投资(上市股权、私募股权、公司债券)、直接项目融资、证券承销和借贷;


2、转型:


a) 与化石燃料公司合作推动净零目标和行动计划制定;

b) 终止对一切新的化石燃料勘探和生产的投资;

c) 如果化石燃料公司无法按照净零路径进行转型,则进行撤资;


3、淘汰:到2030年结束对持有煤炭资产的所有资金支持(不包括脱碳或向零碳替代品过渡的资金支持),到2040年结束对现有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所有资金支持。


(五)探讨碳信用对金融机构实现净零目标的作用


根据 SBTi企业净零标准,为了实现科学碳目标,企业不能通过购买碳信用额来抵消其价值链排放。但高质量的碳信用额可以作为企业在价值链之外支持社会净零目标的减排投资。此外,在实现企业的长期科学碳目标时,剩余排放必须通过永久清除大气中等量温室气体的方式来中和,以达到净零排放的目的,这些清除量可以来自于碳信用额。


SBTi针对金融机构的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类别1-14[i])排放预计将遵循上述标准,而针对范围三类别15投资碳排放,SBTi认为金融机构应当优先考虑为气候解决方案提供资金支持而非购买碳信用的方式实现净零。


三.SBTi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后续标准的开发和制定过程中,仍有许多关键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SBTi计划在下一阶段对下列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1、净零定义如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

2、气候解决方案在净零目标中的作用;

3、金融机构声称与全球净零目标一致需要满足的条件;

4、金融机构近期目标的设定框架,框架需要与其净零目标框架完全一致。


四.鼎力观点


作为经济融通枢纽,金融业对于实现全球净零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向净零排放转型将是未来新的发展趋势。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成立以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致力于推进205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全球监管机构开始关注金融机构计划如何采取行动来履行在COP26会议上做出的自愿承诺。


在中国,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绿色低碳投资需求迅速增长,预计在未来30-40年间将带来百万亿元级别的资金需求,给中国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业务成长机遇。同时,中国的双碳目标也对金融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需要尽早采取积极行动。鼎力认为,制定清晰可执行的碳中和路线图,对于中国金融机构抓住经济转型机遇,应对气候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作为路线图制定的第一步,金融机构需要针对自身运营和投融资组合设定科学的、符合公认脱碳路径的净零排放目标。


尽管金融行业在实现净零排放方面发挥着与企业尤其是生产性企业不同的作用,但SBTi金融机构净零标准仍将建立在SBTi企业净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并与之保持一致。随着SBTi金融机构净零标准制定流程的启动,预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更加透明、定量、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减排,以实现气候稳定。截至2022年4月,已有140家金融机构承诺制定近期目标,50多家金融机构承诺制定净零目标。鼎力建议金融机构尽快将净零目标设定纳入气候战略考量,开展投融资活动碳排放计量和风险评估工作,并进行净零目标设定相关准备工作。


鼎力公司是一家专注ESG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服务提供商,是国内同时签署了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和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的第三方ESG和公司治理专业服务机构。同时,鼎力公司也是CDP(SBTi发起方之一)的全球银级合作伙伴,被认可在企业应对气候变化、设定科学碳目标(SBT)和碳中和路径规划等领域提供技术支持。鼎力公司建立了由法律、会计、金融、气候、能源、环境、公共政策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在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碳排放测算、气候信息披露、碳中和路线图制定、科学碳目标设定等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经验。鼎力公司为投资机构及境内外企业提供一流的专业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i]类别1:采购的商品和服务

类别2:资本品

类别3: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

类别4:上游运输和配送

类别5: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

类别6:商务旅行

类别7:员工通勤

类别8:上游租赁资产

类别9:下游运输和配送

类别10:加工售出产品

类别11:使用售出产品

类别12:售出产品报废处置

类别13:下游租赁资产

类别14:特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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