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政策动向】
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淤地坝碳汇(CCER—14—005—V01)》
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植被修复(CCER—14—003—V01)》等2项方法学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4.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
5. 湖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行业聚焦】
1. 行业动态 | 广东金融学会等联合发布《广东省造纸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2. 行业动态 | 上海首笔用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的贷款贴息项目落地
3. 会议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双碳引领推进绿色转型
4. 会议召开 | 中国、法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和环境挑战的联合声明》
【碳市场动态】
12月1日-12月5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6,818,386吨,总成交额398,939,769.96元。
12月8日-12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8,052,844吨,总成交额478,610,939.60元。
全文共3994字,阅读时间13分钟
一、政策动向
01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淤地坝碳汇(CCER—14—005—V01)》
12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淤地坝碳汇(CCER—14—005—V01)》(下称《方法学》)的通知,明确将黄土高原地区符合条件的淤地坝生态治理工程纳入自愿减排交易(CCER)体系。《方法学》适用于具有明确权属、稳定结构、运行规范、具备项目边界与监测能力的淤地坝项目,指导其通过修建与维护拦泥坝、坝地绿化等措施提升土壤和植被碳汇能力,规范化核算温室气体净减排量。
《方法学》填补了沟道治理类生态工程碳汇核算标准空白,具有显著政策推广价值。《方法学》明确碳库类型以土壤和植物为主,排除次要排放源的复杂核算,采用统一计算公式、扣减机制与监测频率要求,降低项目操作门槛。项目实施单位无需额外性证明,按预设基准情景开展减排量核算,具备较强实用性和区域适应性。作为生态保护与碳市场联动的示范案例,《方法学》为推动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类项目进入碳交易市场、构建“淤地坝+碳汇+交易”一体化路径提供了标准支撑。
0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植被修复(CCER—14—003—V01)》等2项方法学
12月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植被修复(CCER—14—003—V01)》等2项方法学(下称《方法学》)的通知,包括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海草床植被修复(编号分别为CCER—14—003—V01、CCER—14—004—V01)。本次《方法学》制定旨在规范项目的设计、实施、核算与核查流程,推动滨海生态系统修复项目获得减排量收益。
2项《方法学》为滨海盐沼与海草床生态修复项目进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提供了系统核算依据,填补蓝碳核算标准空白。《方法学》明确了碳汇来源主要为土壤有机碳与植被碳库,设定了基准情景、项目边界、排放源识别、碳储量计算、扣减机制和监测频率等关键技术路径,采用统一年均增量计算方法,并支持省内多个修复项目打包申报为一个项目。不设附加性或可测量性额外证明要求,也不强制要求复杂建模,增强了实操性。作为“生态修复+碳市场”融合典型,这一方法体系有助于推动海洋蓝碳价值转化,并形成蓝碳开发的可复制技术模板。
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1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试行)》),系统规范新能源企业在中长期与现货电力市场的集中报价行为。《通知(试行)》明确集中报价适用范围、参与原则、申请流程、退出机制、监管要求等内容,旨在提升新能源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市场公平秩序,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通知(试行)》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了集中式新能源企业可以在同一报价场所联合报价的合法路径,有助于解决新能源企业单独报价议价能力弱、市场波动大等问题。《通知(试行)》严格限制参与范围和集团关系,防止市场操控,设立动态管理清单并引入价格预警机制,实现“鼓励集成、严防垄断”。同时,明确报价责任划分、退出规范、第三方评估机制等,体现出监管层在新能源全面入市背景下推进市场规则完善与风险防控的同步考量,有助于形成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新能源市场环境。
04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
12月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的利用》(下称《方法学》)的通知,系统规定了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项目在上海市碳普惠机制下的减排量核算方法、适用条件、监测要求及数据来源,填补该类建筑用能场景下的碳核算标准空白。
《方法学》适用于上海市内采用地埋管或地表水地源热泵为建筑物提供供暖或制冷的项目,明确不适用于地下水型热泵及已纳入碳交易市场管理的项目。《方法学》设定了基准情景为常规空气源热泵和冷水机制冷系统,通过能耗对比核算碳减排量,并采用上海市电力排放因子进行计算。项目需连续监测供能总量和用电量,并提交未重复申报承诺书。
文件强调普惠性、额外性与唯一性原则,降低项目门槛,具备较强的实操性和推广潜力,有望带动浅层地热能在建筑能效改造中的规模化应用,助力上海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和建筑领域减排绩效。
05
12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系统部署建筑业向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培育绿色智能建造龙头企业,推动建筑工业化基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水平,并加强人才支撑、标准体系、金融保障等配套机制,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绿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实施意见》聚焦“绿色建造”与“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提出到2030年基本形成绿色智能建造发展格局,力争在建造方式转型、关键技术突破、建筑能效提升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在投融资机制、用地审批、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环节给予配套保障,并推动建立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评价体系。这将为湖北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也为其他省市提供具可操作性的绿色建造推进范式。
二、行业聚焦
01
行业动态 | 广东金融学会等联合发布《广东省造纸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
12月5日,广东金融学会、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东莞市金融学会联合发布《广东省造纸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下称《实施指南》)(T/GZGFA 4-2025),是全国首个聚焦造纸行业的省级转型金融标准文件,填补了传统高排放行业绿色转型支持标准的空白。
《实施指南》聚焦造纸行业的高能耗特性,构建“主体+项目”双维度认定框架,提出四大类39项技术路径清单,并细化披露标准、设定碳强度阈值等级,为企业提供低碳转型路线,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识别与产品设计依据。《实施指南》强调兼顾中小企业可操作性,降低合规成本,提升融资可得性。作为广东继陶瓷行业后又一典型场景标准,《实施指南》有望推动更多地方金融资源精准流向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构建地方特色的转型金融生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国示范经验。
02
行业动态 | 上海首笔用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的贷款贴息项目落地
12月8日,上海首笔用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的贷款贴息项目在虹口区落地。该笔贷款由交通银行虹口支行发放,总额达1.08亿元,专项用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原油轮开展节能环保改造。虹口区依据《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及相关政策,对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一半给予财政贴息,显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转型项目落地。
本次贴息项目的落地,标志着“转型金融”在上海的探索取得实质性突破,体现了政府通过金融手段引导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导向。项目依托《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提供制度保障,明确贴息适用条件与实施机制。中远海运的节能改造项目能效远超国际标准,已通过专业认证,具备良好示范效应。虹口区同时配套出台全市首个碳金融产业政策,推动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和环境信息披露协同发力,为构建多元化转型金融生态体系提供了地方实践样本。
03
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为2026年经济工作定下基调。会议明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要求,部署八项重点任务,其中“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被列为重要内容,涵盖节能降碳、能源体系建设、碳市场提质增效、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关键方向。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双碳”纳入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强化政策协同、市场机制与科技支撑协同发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部署中提到:要聚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进碳市场高质量运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与气候适应水平。这一系统部署不仅体现出国家对绿色转型的长期战略定力,也为2026年乃至“十五五”期间双碳相关行业的政策落地、技术投资和项目开发指明了方向。
04
会议召开 | 中国、法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和环境挑战的联合声明》
12月5日,中国、法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和环境挑战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聚焦落实《巴黎协定》十周年成果,围绕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塑料污染、森林保护、绿色金融等多个领域深化多边协作,明确支持碳定价、甲烷治理、核能发展与全球南方国家绿色转型,彰显中法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联合倡议与引领姿态
《联合声明》延续中法气候合作传统,在《巴黎协定》基础上强化多边主义立场,重申“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全球温控目标回归科学共识。《联合声明》涵盖碳足迹方法学、气候融资、蓝碳生态、可再生能源替代、核能装机扩容、塑料替代品研发等前沿议题,展示中法共识向深层机制化合作迈进。《联合声明》还突出对热带雨林、水资源、南极生态的跨区域治理关注,并探索建立中法专项工作组,进一步为国际绿色发展治理提供合作范式与稳定预期
三、碳市场动态

12月1日-12月5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6,818,386吨,总成交额398,939,769.96元。最高价59.87元/吨,最低价57.58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3,462,798吨,成交额198,319,308.42元。
12月8日-12月1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8,052,844吨,总成交额478,610,939.60元。最高价63.68元/吨,最低价56.64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4,870,531吨,成交额292,048,39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