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在英国伦敦成功簿记发行了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4月3日上午,财政部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举行仪式。4月2日,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在英国伦敦成功簿记发行了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4月3日上午,财政部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举行仪式。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绿证的核发、交易、认证、核销等新要求。《实施细则》首次清晰界定可交易与不可交易绿证的核发范围,可交易绿证覆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2023年1月1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不可交易绿证针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等特定情况。

3月19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日在英国伦敦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规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这将是我国首笔人民币计价的绿色主权债券。今年1月举行的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显示,中方同意2025年发行首笔人民币计价的绿色主权债券,并在伦敦挂牌上市。财政部在2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为其作为国际绿色债券发行人奠定制度基础。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近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成立了“智慧运维”工作组(ISO/TC268/SC2/WG3),这是由国家铁路局组织,我国主持的可持续流动与交通领域首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我国铁路标准国际化工作取得新突破。

2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政策体系与技术标准基本建立,企业披露信息的积极性、披露质量和披露能力有效提升。重点行业和先行地区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探索示范稳步推进,披露信息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到2030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通用框架与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披露意愿、披露能力和披露质量显著提升,披露信息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与国际接轨、互通互认、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模式。

2025年2月28日,《投资洞见与委托》(Insights & Mandate,后称I&M)揭晓2025年度专业投资大奖(I&M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Awards 2025)评选结果,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后称鼎力)荣膺“年度最佳ESG数据提供商”可持续投资大奖。

2月20日,财政部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未来,财政部将以此为基础在境外发行中国绿色主权债券,丰富国际市场高质量绿色债券品种,吸引国际资金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2月12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包括5个重点方向共103项低碳技术。其中,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20项;重点领域降碳类59项,包括工业领域降碳类(28项)、建筑领域降碳类(11项)、交通领域降碳类(15项)、农业领域降碳类(5项);储碳固碳类3项;数智赋能类14项;非二氧化碳减排类7项。

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突出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动要素资源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普惠民生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集聚。围绕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资本市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制度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加强行业机构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能力,提升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

《规划》指出,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健全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发展。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

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旨在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ESG)信息披露质量。首批《指南》包括“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结合上市公司重点难点问题和现阶段实践,为上市公司提供细化工作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