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监管聚焦】
1.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2. 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3. 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4. 生态环境部:开展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问
5. IFRS与GRI:就可持续性披露标准的互操作性展开合作
6. 欧洲监管机构:敦促加强监管打击金融领域洗绿行为
【市场动态】
1. 机构实践|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正式启动
2. 机构实践|ESG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3. 机构实践|CDP推出新一代信息披露平台,提高披露效率
4. 报告发布|MSCI ESG与气候研究部发布《亚太气候行动进展报告》
【风险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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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陕西黑猫;陕西能源;锦州港;ST天顺;巨灵信息 ;*ST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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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聚焦
01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分别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管理机制、以及支撑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在总体要求方面,《方案》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明确具体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以及钢铁行业、石化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等8大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管理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此外,方案提出6点支撑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
02
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5月27日,国家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称 《基本准则》)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以下称《起草说明》)。两份文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为企业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工作的战略部署、路线蓝图、行动方案等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和理论依据。
《基本准则》共6章33条,从具体内容来看,《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基本概念;第二章为披露目标与原则,规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目标和信息使用者;第三章为信息质量要求,规定了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满足的六个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等;第四章为披露要素,提出了企业应披露的四个核心要素: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第五章为其他披露要求,涉及报告时间、合规声明等;第六章附则规定了解释权。
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具体准则在议题上,覆盖国际准则提及的所有重要议题内容,为可比性奠定基础条件。《基本准则》的定位与ISSB发布的S1一般要求相同,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实现与S1要求的总体衔接。
03
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央企社会责任目标:到2025年,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体系更加规范成熟,社会责任理念与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深化融合,涌现一批优秀履责典范,形成若干典型履责模式。到2030年,中央企业的功能价值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全面充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实现更好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切实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将ESG工作纳入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积极把握、应对ESG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围绕ESG议题高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所在国家、地区ESG规范要求,强化ESG治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04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全面总结了机构改革5年来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包括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稳步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重要生态空间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新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方法与路径,部署了重点任务。
在问答环节中,生态环境部就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保护做出进一步行动要求,提出将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推动健全环境要素市场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研究建立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项目联合推介机制,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05
5月24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宣布深化合作关系,在2022年启动的初步合作协议基础上,向投资者和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全球和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系统。旨在帮助公司减轻现有多项标准的报告负担,并帮助协调国际可持续报告体系。
合作的初步成果将基于最近发布的GRI 101生物多样性标准和ISSB即将开展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项目的方法试点。GRI 101生物多样性标准是基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后提出的全球化报告标准,专注于自然和生物多样性风险。新标准的主要特点包括对供应链影响的披露,以及针对具体地点的影响报告,其中包含有关运营地点位置和规模的详细信息。新标准还包括有关生物多样性损失的直接驱动因素的披露,如土地使用、气候变化、过度开发、污染和入侵物种,并纳入了对社会和人权影响的报告要求。
06
6月5日,欧洲监管机构(EBA、EIOPA 和 ESMA – ESA)发布了有关金融领域洗绿的最终报告。报告重申了对“漂绿”的普遍高层理解,即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声明、行动或沟通未能清楚、公平地反映潜在的可持续发展概况,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投资者或其他市场参与者。ESA 强调金融市场参与者有责任提供公平、清晰和非误导性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各机构概述了当前针对洗绿风险的监管应对措施,并概述了未来几年如何逐步加强监管。报告强调,解决“洗绿”问题需要全球共同响应;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协同合作,以制定互操性更强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
接下来,ESMA 和欧洲安全局表明:将继续监控、监管洗绿风险,承诺坚定打击金融部门洗绿行为。通过加强监管和促进全球合作,欧盟旨在为可持续金融创造透明、可靠的环境。
二、市场动态
01
5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多边信托基金办公室在北京签署了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有关合作协议,标志着基金的正式启动。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基金将坚持多边主义和国际化运作,以无偿援助为主的方式,为发展中国家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支持。基金将按照国际规则运营和管理,力争首批项目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前落地见效。
基金的执行将为“昆蒙框架”长期目标以及行动目标的达成,特别是全球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遗传资源及其数字序列信息的惠益分享、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关键性成果的实现作出实在的贡献。
02
近日,“ESG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 (CASS-ESG6.0) 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发布会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腾讯可持续发展基金会、责任云研究院主办。会上发布了《ESG指南6.0》,该《指南》严格参照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原文及其结构顺序,设置四级指标,包含环境(E)、社会(S)、治理(G)和“前言”(P)、“后记”(A)等5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165项四级指标,提供详细的指标解释,并辅以最新的企业案例。
《指南6.0》兼具通用性与行业特色,以一般框架为立足点,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打造90个分行业指标体系,为各行各业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符合行业实际、具备实操性的信息披露指南,协助监管机构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辅导中国企业编制符合监管要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
03
2024年6月4日,全球唯一的独立环境信息披露系统CDP推出了新平台,旨在简化和消除高质量气候和自然报告的障碍,以开启更高效的信息披露和更快行动的新时代。CDP的新平台将向创纪录的75,000家公司开放,这将进一步减轻报告负担,并以灵活、更简易的方式进行披露。
随着全球强制性气候信息披露立法的不断出台,CDP还推出了一份新的调查问卷,并将森林、水、生物多样性和塑料问题整合到一个调查问卷和数据集中。该问卷与ISSB气候准则IFRS S2相一致,作为CDP气候信息披露的基本基准,基准与其他关键标准(如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和欧盟标准(ESRS)进行了关键协调。
04
报告发布|MSCI ESG与气候研究部近日发布《亚太气候行动进展报告》
5月28日,MSCI ESG与气候研究部发布《亚太气候行动进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研究了MSCI亚太可投资市场指数涵盖的13个亚太市场的企业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而采取的包括碳排放披露、气候目标的设定、能源结构的调整、转型融资,以及清洁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等行动。
《报告》分析显示,亚太区企业的气候信息披露成熟度不断提高,但各市场在碳排放披露、气候目标设定、能源结构,以及绿色和转型资本流动上的发展进度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各地监管差异、政策支持、股东偏好及行业结构等原因导致。此外,扩大可再生能源/能效解决方案的规模是摆脱化石燃料的转型核心关键。亚太区的企业已成为清洁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者。在2015年至2022年期间,亚太区公用事业公司的可再生能源和燃煤发电产能都有所增长。对能源安全和可负担性方面的考量,可能会影响亚太区公用事业公司摆脱化石燃料发电的转型速度。
三、风险速递